芜湖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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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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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来源: 芜湖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yxxslawer.com/

  苗雨,芜湖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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