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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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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传的对象有哪些 刑事拘留PK行政拘留,到底哪个更严重?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来源: 芜湖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yxxslawer.com/

 苗雨,芜湖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刑事拘传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 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 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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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65条


  刑诉第133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刑诉第69条第1款、第2款自拘留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逮捕后,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71条第2款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邮电机关的期限刑诉第118条自查清后次时起三日以内


  说明:;刑诉;指


  综上可知,刑事侦查中能够被采取刑事拘传措施的人,主要就是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以及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的两类人,这点与民事上面的拘传对象时有很大不同的,这点还请各位能够注意一些。





刑事拘留PK行政拘留,到底哪个更严重?

  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意义不同


  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


  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行政拘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只针对一般违法的人。


  羁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编小妞有话说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听起来都差不多,但是法律意义却相差的很远呐!要说二者哪个更严重小伙伴们,你们觉得呢要编小妞说,被刑事拘留了,多半都是摊上大事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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