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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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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由什么提起诉讼 简易程序的意义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9日 来源: 芜湖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yxxslawer.com/

  苗雨,芜湖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诉案件由什么提起诉讼

  一、公诉案件由什么提起诉讼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对公诉案件提起诉讼。




  二、公诉案件撤诉问题

  1、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3、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算就算了的,是由国家说了算,所谓国家就是指公诉机关说了算。


  4、案件撤诉程序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被取消,这是为了维护的严肃性。但是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多公诉后撤诉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公诉案件撤诉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只是规定比较简单,如撤诉的时间、撤诉的情形、撤诉的条件、撤诉的法律后果等都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诉讼终结但没有结论、对被告人应否释放、何时释放没有规定、缺乏继续和再行起诉的具体规定等问题。


  三、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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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意义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简易程序的设置在当今世界各国十分普遍,而且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为合理分配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我国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增设了简易程序,符合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重要意义在于:


  1.适应刑事案件自身的特点,提高审判效率。刑事案件千差万别,繁简不一。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控诉方和辩护方并无争议的刑事案件,不必要一律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因为此时繁琐的诉讼程序并无实际意义。


  2.避免拖延诉讼,节约诉讼成本。以简易程序处理相当一部分刑事案件,可以免除讼累,加快办案进度,节约诉讼成本。简易程序可以实现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同时也能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刑事简易程序的变更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相关知识:


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照第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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