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唐群峰作专题汇报。
一是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施行以来,区政府常务会议成员集体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各行政强制实施部门积极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活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全区行政强制实施主体22家,区行政权力清单录入行政强制事项214项,已通过区政府官网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
三是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严格落实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行政机关具有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的要求;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和流程,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全区没有一起行政强制行为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
四是加强对行政强制工作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将行政强制作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点;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将行政强制作为评查的重点内容;虚心接受法院对行政强制工作的监督,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从程序完备、文书规范等方面接受法院的监督指导。